一般民眾經常認為種植水稻的稻田是免徵地價稅的,其實是對田賦稅制認知的錯誤?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了農業區、保護區及依法編定的農業用地限作農業使用,或於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依法限制建築、依法不能建築、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仍作農業使用的土地課徵田賦外,其餘土地都課徵地價稅;為減輕農民負擔,行政院公告田賦自76年第2期停徵,所以屬課徵田賦的土地目前是停徵田賦並不是免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如果農業區、保護區等農業用地變更非農業使用或公共設施已完竣雖仍作農業使用等,則非屬前述課徵田賦的範圍,需改課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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