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 星期四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如果我想要出售(或繼承)國宅,需要城鄉發展局同意嗎?

       由於目前國宅條例已經廢止,所以辦理國宅出售(或繼承)已不需要本局同意,只需循一般房屋買賣的方式辦理即可,但是若有申辦國宅貸款必須先清償後才可辦理轉售(或繼承)。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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