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例如由營業用改為住家用),如何改課房屋稅稅率?

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課徵,如房屋有變更使用,應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本局所轄各分局申報使用情形變更,變更日期在變更月份15日以前,當月份適用變更後稅率,在變更月份16日以後,自次月適用變更後稅率。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買賣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