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房屋頂樓新增建廣告塔建築物需申報課稅嗎?

依照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案例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除加重其房屋負荷量外,並無增加該棟房屋使用價值,自無房屋稅條例第3條之適用,故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亦無需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課稅。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