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買賣】~ 持分共有房屋如何申請分單繳納房屋稅?

自103年12月起,凡是經契稅申報移轉而取得的房屋,稅務局會透過程式,主動予以分單。而在該時點之前取得或繼承者,民眾欲分單繳納房屋稅,可填寫「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減免、更正申請書」,申請事項勾選「分單繳納房屋稅」,向房屋所在地本局所屬分局提出申請或透過電話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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