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9日 星期日

有關實價登錄如以紙本向地政事務所申報,經地政事務所於申報書第二聯 (收執聯) 蓋收件章即完成申報手續?或仍需於地政事務所電腦登錄後才完成登錄申報?

查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第6條:「前三條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之申報登錄,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委任所屬機關『受理』。」同法第8條第1項:「權利人、地政士或經紀業,應於買賣完成移轉登記後三十日內,填具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向『主管機關』或使用電子憑證以網際網路方式申報登錄。」依上開規定主管機關係為受理申報登錄,非辦理申報登錄事宜,但為避免數位落差,故各主管機關仍有協助申報人申報登錄之服務,為避免申報義務人所送紙本因有欄位遺漏事宜,以致主管機關無法協助完成受理申報登錄事宜,故申報人如採紙本申報登錄者,應於主管機關受理並完成系統登錄,將已登錄完成之申報書列印加蓋收件章後,方為完成申報手續。另為便利民眾申報登錄,內政部業已完成線上申報登錄系統,申報人可以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隨時隨地申報免至地政事務所送件。

2020年3月22日 星期日

申請謄本,非本人需要攜帶那些證明文件?可以上網申請嗎?

  1. 若非本人申請謄本,可由代理人提供房屋坐落之地、建號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至全國任一地所、本市小而能地政工作站(含市府聯合服務中心)就近申請;如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第三類謄本,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 除第三類謄本外,第一、二類謄本皆可上網至「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網站(中華電信關貿)或「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網站申請。
  3. 本人或委託代理人於網路申請第一類謄本,皆需持憑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XCA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無憑證者僅提供第二類謄本;第三類謄本因需審核利害關係人資格,故不提供上網申請,請臨櫃申請。

2020年3月15日 星期日

如何申請地籍資料的電子檔?電子檔內容包括謄本上的所有資料嗎?

  1.  請於本所首頁「網路櫃檯\謄本\土地基本資料庫流通申請」下載並填寫「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申請表」一式2份,向資料管轄之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或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辦或線上申辦。經核准後,將通知申請人應繳納費用,申請人繳費完成後即可領取電子檔資料。
  2.  提供電子資料之範圍,以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對於非公務機關其姓名、出生年月日、統一編號、住址及權利價值等應予隱匿。」為原則,若涉及個人資料之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及申報地價等資料,得限制資料提供內容。
  3. 申請電子資料之範圍有其他法令明定足資顯示個人資料之欄位則不予提供,惟申請人為公務機關且如確有業務上之需要須申請時,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外,另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核無誤後,始准予提供。

2020年3月8日 星期日

信託專簿謄本可以跨區申請嗎?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自101年2月1日起開始提供信託專簿新北市跨所閱覽及謄本核發服務,您可於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區公所小而能地政工作站或市府聯合服務中心就近申請,節省來回奔波的時間與金錢。

2020年3月1日 星期日

不動產經紀人員利用第二類登記謄本不當侵擾所有權人,申訴作業流程為何?

不動產經紀人員利用第二類登記謄本侵擾所有權人,如有不當或過度侵擾情事,可填寫「不動產經紀人員不當擾民事件申訴表」向所在地縣市政府或是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進行申訴,相關資訊可至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