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非本人申請謄本,可由代理人提供房屋坐落之地、建號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至全國任一地所、本市小而能地政工作站(含市府聯合服務中心)就近申請;如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第三類謄本,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除第三類謄本外,第一、二類謄本皆可上網至「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網站(中華電信或關貿)或「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網站申請。
- 本人或委託代理人於網路申請第一類謄本,皆需持憑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XCA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無憑證者僅提供第二類謄本;第三類謄本因需審核利害關係人資格,故不提供上網申請,請臨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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