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買賣】~ (地籍測量類) 何謂數值地籍測量?為何辦理數值地籍測量?

一、所謂數值地籍測量包含廣義及狹義的定義,狹義的定義是以測量儀器及測量方法測算各宗土地之界址點坐標,據以計算面積及繪製地籍圖。廣義定義則是將地籍調查的資料以及三角點、圖根點、都市計畫樁、界址點等觀測結果輸入電腦,分別建立各種基本檔,完成繪圖、計算面積、列出報表等自動化作業,提高測量之精度,健全地政資料。而傳統地籍測量則是由測量員利用平板儀至實地繪製而成,成果則以圖形方式紀錄在圖紙上,故又稱為圖解地籍測量。
二、
(一)民眾對測量精度之要求日漸提高,圖解法測量已難以適應高地價需求。
(二)電子計算機的發達及普及,使得圖形資料藉數值方法與文件資料連繫在一起,同時處理可提高行政效率,並加強服務的功能。
(三)為促進各類土地合理有效管理與利用,必需提高地籍測量精度及健全地政資料,
以建立多目標的土地資訊系統,數值地籍測量可作為其基礎工作。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7年12月15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地籍測量類) 何謂圖解地籍圖數值化?圖解地籍圖數值化後有什麼好處?

一、傳統地籍圖是由測量員利用平板儀至實地測製而成,戶地資料則以圖形方式紀錄在圖紙上,故稱為圖解地籍圖。為使這些圖形資料能夠利用電腦技術予以永久保存,進而加值利用,於是利用數位板、坐標讀取儀或掃描儀將地籍圖上之界址坐標以數值方法紀錄起來,稱為「圖解地籍圖數值化」。
二、因圖解地籍圖會隨著時間逐漸破損、變形,若將地籍圖上每筆土地的位置及界線數化起來後,即可將地籍圖現況以數值方式予以永久保存,如此將可提供土地複丈參考使用及快速核發地籍圖謄本,以提高便民服務品質。並於轉換成數值圖檔後,可提供其他如農政、交通、工務等單位作圖層套合分析使用,以配合國土資訊系統發展,建立土地基本資料庫。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7年12月5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問答集

一 .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修正重點?
A: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訂住家用房屋屬供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稅率為1.2%(同自住房屋);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由1.2%~2%提高為1.5%~3.6%,地方政府並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二)供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房屋,稅率由1.5%~2.5%提高為3%~5%,與營業用房屋之稅率相同。
(三)增訂授權財政部訂定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之認定標準。
二.住家用房屋認屬自住之條件?
A: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下列情形屬供自住使用: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三. 何謂公益出租人?法人是否也可作為公益出租人?
A: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3條規定,房屋屬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指持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公益出租人核定函之公益出租人,將房屋出租予領有政府最近年度核發之租金補貼核定函或資格證明之中低所得家庭供住家使用者。
公益出租人指經由租屋服務平臺於「輔導獎勵民間成立租屋服務平台辦法」規定之租賃資訊網站刊登出租資訊,將住宅出租予中低所得家庭供住家使用者。因此,不論自然人或法人符合規定者,均可為公益出租人
四.修正後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稅徵收率為何?
A: 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修正公布,依同條例第6條規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於修正後房屋稅稅率範圍內,分別規定房屋稅徵收率,提經當地議會通過實施。如果要瞭解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訂定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徵收率,可逕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洽詢。
五.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房屋全國合計4戶以上者,如何申請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有無申請期限?
A:地方稅稽徵機關於103年8月10日前,就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房屋戶數在4戶以上者,寄發「自住房屋申請輔導通知」給房屋所有人,請房屋所有人於規定期限內(文到60日)就其符合「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之自住房屋提出申請。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將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
六. 自住房屋是否須每年重新申請適用自住房屋稅率?
A:經核准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倘自住條件未變更,不需每年重新提出申請。倘自住條件有異動,則應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於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重新申請擇定適用自住房屋稅率之自住房屋。
七.持分共有房屋,其自住房屋戶數如何認定?
A:個人所有持分共有房屋,於檢視是否符合「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之戶數限制時,原則上該持分共有房屋以1戶計算。
八.使用執照所載房屋用途為住家用,如空置,應按何種稅率課徵房屋稅?
A: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需同時符合下列情形屬供自住使用: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所以,使用執照所載房屋用途雖為住家用,但如空置,即不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規定,應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九.非自然人持有供住家使用之房屋,應按何種稅率課徵房屋稅?
A: 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需同時符合下列情形屬供自住使用: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非自然人持有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不符上開自住房屋規定,應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十.領有建築管理機關核發之農業資材室、農舍等容許證明或使用執照,是否可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
A: 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需同時符合下列情形屬供自住使用: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房屋是否可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需視其是否符合上開規定決定,與建管機關核發房屋相關證明或執照所載用途無直接相關。
十一.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作民宿使用且免辦營業登記之房屋,是否可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
A: 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下列情形屬供自住使用: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因此,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作民宿使用且免辦營業登記之房屋,其屬供民宿使用部分,已不符合上開自住房屋規定,應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至屬供自住房屋使用部分,如符合上開自住認定標準之規定,則該部分可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
十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4戶以上住家用房家用房屋,核准3戶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其中1戶為未成年子女所有,於該子女成年後如何適用自住房屋規定?
A: 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下列情形屬供自住使用: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3人所有4戶A.B.C.D住家用房屋,已核准3戶A.B.C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其中C戶為未成年子女所有,待該子女成年後,於依上開認定標準規定計算房屋戶數時,該C戶即不得計入。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7年11月5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房屋稅課徵期間為何?

房屋稅課徵期間為前年7月至開徵當年6月。例如106年度房屋稅,即自105年7月開徵至106年6月止。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7年9月21日 星期四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目前公告土地現值作業如何公開化、透明化?

鑑於過去民眾無法了解政府每年公告土地現值查估作業及評議過程,致誤解地價評議為「黑箱作業」,對評定地價產生質疑,為促使地價評議作業公開化、透明化。內政部訂頒「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會議作業規範」乙種,規定地政機關於地價評議前,應先舉行公開說明會,說明地價調查、區段劃分、地價估計作業情形及最近一期地價動態情況,並聽取民眾反映意見,另評議會開會時,應開放記者列席旁聽,加強政府與民眾之雙向溝通,使地價評議作業公平合理。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7年8月21日 星期一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停徵田賦不是免徵地價稅

      一般民眾經常認為種植水稻的稻田是免徵地價稅的,其實是對田賦稅制認知的錯誤?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了農業區、保護區及依法編定的農業用地限作農業使用,或於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依法限制建築、依法不能建築、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仍作農業使用的土地課徵田賦外,其餘土地都課徵地價稅;為減輕農民負擔,行政院公告田賦自76年第2期停徵,所以屬課徵田賦的土地目前是停徵田賦並不是免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如果農業區、保護區等農業用地變更非農業使用或公共設施已完竣雖仍作農業使用等,則非屬前述課徵田賦的範圍,需改課地價稅。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7年7月17日 星期一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登記機關受理跨縣市代收地政類申請案件之便民服務」提供那些項目代收服務?

*發布單位: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類 別:
土地登記類
(1)土地登記。
(2)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
(3)土地登記規則第二十四條所定之複印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
(4)複印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申請書原案。
(5)依檔案法規定申請複印之公文。
(6)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
(7)人工登記簿謄本。
(8)利害關係人申請之異動索引、異動清冊。
(9)複印信託專簿、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及土地使用收益限制約定專簿。
(10)代理人送件明細表。
(11)土地複丈成果圖補發。
(12)實價登錄「表單登錄、紙本送件」案件。

高價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收購持分 / 共有土地】~ 地政規費的繳納方式有哪些?

為提供多元繳費選擇,板橋所目前提供以下繳納方式:
(一) 現金繳費
(二) 悠遊卡繳費
(三) 信用卡臨櫃刷卡繳納
(四) 匯款繳費
(五) 郵政匯票
(六) 晶片金融卡繳費


高價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7年5月29日 星期一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何謂土地「宗地面積」、「權利範圍」、「持分面積」?


宗地面積為該筆地號土地總面積,即為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標示部上所登載的「面積」;權利範圍為所擁有該筆土地的比例,亦可於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所有權部上查得;持分面積為宗地面積乘權利範圍,即為所擁有該筆土地的面積。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為何收不到地價稅的稅單?


土地過戶時所登記之地址為當時的住所,之後未向稅捐機關申請變更投遞地址,以致於未收到稅單;另擁有數筆土地,原登載之土地出售,又未向稅捐處更址,至無法收到稅單;以上情形可向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查詢後申請更改稅單投遞處。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2017年5月25日 星期四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柯文哲「容積代金」全面挫敗!市議會表決通過無限期維持「雙軌制」

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意推動「全面代金買容積」,希望能於今年6月底,取代現行由51位市議員提案維持的「50%捐地換容積,50%代金買容積」雙軌制。24日下午,台北市議會審查此案,在場議員意見分歧,最後議長吳碧珠不得已動用記名表決,表決結果,全場32位議員,高達29票支持維持「雙軌制」通過,即市府必須收回「全代金」規劃,全面落實雙軌制,此外,政府取得公保土地的順序將不再受制於現行15米的限制,今日的結果,形同是柯文哲市府在市議會的一大挫敗。

全場32位議員 29票支持維持「雙軌制」

該案的討論起於提案「雙軌制」的議員葉林傳,提案修正「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將當中的雙軌制三年落日文字摘除,並提高市府收購地主土地時,以公告現值15%作為收購的天花板價。
葉林傳今日表示,市府現行設定15米以上道路才能被政府徵收,讓許多地主蒙受其害,然後再設定與民眾收購時的價格,不得超過公告現值的15%,他問在場的都發局長林洲民,「拿你家的房子做公共住宅,然後用15%的價格買下來,你接受嗎?」葉認為,政府不該自己做莊,政府取得公保地也應不限米數、不限持有年限。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黃珊珊:沒看到代金收回來要怎麼用

議員黃珊珊表示,自己會連署支持「雙軌制」提案,是因為沒看到柯市府希望推動的「全面代金」後,對所收代金的使用辦法,「收回來要怎麼用,都沒辦法解決,北市的道路還是不能用」。對此,議長吳碧珠表示,事實上,收支保管應用辦法(《台北市容積代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已經送到二讀會了。
議員周柏雅表示,市府暫行雙軌制3年,到底做了什麼檢討修正?有沒有把送出基地公告出來,供給民眾隨時去查詢?對於政府取得公保地的順序,市府僅用實施要點的補充規定就定下去,他認為,此牽涉民眾權利義務,應該按照地方自治規則去規範,不能用實施要點就輕易定下去。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周柏雅:市府容積公式處理不好

周柏雅探討市府在3年內實施捐地與代金雙軌制的成效,他說,市府這3年來很多事情沒有做,包括監察院提出的糾正沒有改正,容積移轉的送出與接收基地有區域分配不均的現象,且捐地1坪可以換爆量的3-9坪,「移入及移出基地的價值計算公式是否合理?」他說,捐地換容積公式雖是內政部定的,但市府認為不合理後,有正式去文表明希望中央修改的立場嗎?他說,市府在這些問題上處理不好,沒有辦法讓人民信任,他認同在市府制度化處理這些問題後,再來走向100%純代金制。
議員梁文傑表示,對政府做莊買賣容積反對到底,支持雙軌。他說,北市府獨步全台,硬要標新立異地破壞由市場主導的「捐地容積制」,他說,「市場的存在是為了幫助政府解決定價的難題」,是郝龍斌前市府找了人設計出全代金制,「彈頭學者認為關閉市場就可以避免暴利」,而柯市府不敢定價的結果,只願用公告現值的15%取得土地,規避中央對土地必須以「市價」徵收的規定,「真是吃人夠夠」,並強調「政府不該覺得市場是政府的敵人」。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地政新聞】~ 李慶元:一旦編列地租,掮客就會煙消雲散

議員李慶元指出,老百姓用了政府的地,政府就跟民眾一毛不少地要租金,但公保地由政府佔用作為民眾的公園、道路,政府卻沒有付出任何的租金給地主,「為什麼不用付?政府不可以長期侵佔民地!」他還說,請市府計算,一旦願意編列地租給他們,市府擔心的掮客就會煙消雲散了。
議員洪健益則表示,對於開放全面100%代金制沒有意見,但當中,關於政府承諾15米道路5年可以容積移轉,但現在卻又要讓雙軌制在3年落日,會讓地主難因應變化,他認為,應把法案中,市府取得公保地目標定為15米寬以上開放,希望市府能階段性、循序漸進的開放,「不管是幾米的道路,應該都有自由買賣的權利」。
在經過議員充分表達意見後,現場動用表決權,在場32位議員中,有29位支持維持「50%捐地換容積,50%代金容積制」,打臉柯市府提出的「全面代金」制。今日送出二讀會後,即可進入部分文字修改的三讀程序,之後市府就必須尊重議會的意見,並具體執行。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地政新聞】~ 林洲民:多次和民進黨團溝通 回去再討論

對此,都發局長林洲民在議會表決結果出爐後表示,市府過去幾個星期很密切地討論此案,也數度前往議會與民進黨團及個別議員溝通,希望推動「全代金」於今年6月底全面上路。
對於部分議員稱市府規劃不全面,反對全代金上路,林洲民表示,柯文哲近期曾公開表示,6月1日會是提送市府最終完整版本的時間,也規劃了另外的論壇討論,在承諾日到達前,市府都積極在準備著,市府承諾過的也都會做到。
對於議會急於表決此案,沒有等到市府最終版本出爐後再表決,林洲民回應,「尊重議會議程」,由於市議員的集體決策與柯市府規劃的方向迥異,需要政策方向的調整,林洲民對此表示,明日市長室晨會會討論因應的辦法。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地政新聞】~ 容積代金制 公保地主扯害連勝文北市長選舉大輸

2017-05-25  16:53
〔記者黃建豪/台北報導〕台北市議會昨高票表決通過,無限期續行容積代金、移轉雙軌制。使得台北市府有意推行的容積代金單軌制碰壁後。公保地受害地主自救會今也發出聲明數落北市府,稱續行捐容移雙軌制,其實是在幫台北市長柯文哲解套。內文還稱,就是當年郝市府時期設計了容積代金制度,才害慘了國民黨連勝文大輸24.8萬票、害慘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連基隆立委都選不上。
北市府原規劃在6月底推動「全面代金買容積」,取代現行捐地換容積、代金買容積並行的雙軌制,卻遭藍綠29名議員強行擋下,昨市議會已記名表決,結果全場32位議員,高達29票支持維持雙軌制。
曾動員上百名公共設施保留地主,到北市府衝門抗議的公保地受害地主自救會對這結果感到滿意,今天發文稱,續行捐地代金容移雙軌制,其實是在幫柯文哲解套。
公保地受害地主自救會聲明稱,北市府代金制度,其實已經走了3年,卻收不到6億元,與原先預估的3年至少600億比較起來,達成率不到1%,執行者都市發展局長林洲民早該看到失敗的結果,卻死不認錯,他最該下台!
該聲明還稱,每年收不到2億的慘澹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等於更證明了當年設計容積代金制度的台北市前副市長張金鶚,前都發局長邊泰銘兩位教授,嚴重剝削了地主財產權的同時,也得罪了11萬個受害地主家庭,害慘了國民黨連勝文大輸24.8萬票,害慘了郝龍斌連基隆立委都選不上。
聲明也指出,柯文哲更離譜,他就任這3年來 每年用1000萬的預算,以15%(指公保地公告現值15%價格),帶頭用低價剝削地主血汗,竟然還敢質問說「是誰偷走人民的乳酪」,始作俑者就是你柯市府,掩耳盜鈴的作法令人不禁搖頭嘆息。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2017年5月24日 星期三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裁判分割後,分管契約是否當然終止:

退步言之,若採「共有物分管契約與共有物不分割之約定有異,不影響共有人共有物分割請求權之行使」,則於法院判決分割確定時,先前共有人間之分管契約效力是否終止?
     (一)分管契約之拘束力:
          依民法820條規定,須有
管理顯失公平者情事變更的情形,法院方能以裁定加以變更,反面解釋即法院無此二種情形時,即不得以裁定加以變更。因此,若允許共有人中之一人得隨時請求裁判分割,而認為是終止分管契約之意思,於法院判決分割確定時,共有人間之分管契約即應終止,顯然不符合民法820條文義。
     (二)物之使用效率:
          共有物通常係土地,如各共有人得隨時藉由請求分割,進而終止分管契約,而使共有人形成無權佔有而面臨拆屋還地,對已投入龐大成本之共有人將造成巨大損失,也將嚇阻共有人將來對分管土地的投資,同時影響共有土地的使用效率。因此,無法得出各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而終止分管契約
之理由。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2017年5月19日 星期五

重劃農地 ~ 由於執行土地政策、農業政策或配合國家重大建設等需要可以申辦耕地分割嗎?

一、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7款規定,因執行土地政策、農業政策或配合國家重大建設之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可以申請耕地分割。所謂執行土地政策及農業政策,係指下列事項:
(一)政府辦理放租或放領。
(二)政府分配原住民保留地。
(三)地權調整。
(四)地籍整理。
(五)農地重劃之農水路改善。
(六)依農業發展條例核定之集村興建農舍。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
二、前述第3款所稱「地權調整」,指政府辦理土地法第一編第五章所規定有關地權調整政策之事宜,而有辦理分割必要者而言。例如耕地所有權人為了耕作上的便利或經營管理上的需要,申請將毗鄰之數筆耕地連件辦理合併分割者,在合併分割後之耕地筆數並未增加原則下,可以受理申辦。但是如果所申請之耕地,位在重劃區內,必須合併分割後的耕地能直接鄰接灌溉、排水設施及農路為原則,才准許分割。
三、如果兩筆不同所有權人的毗鄰耕地,打算在每人所有面積不變,耕地筆數也不增加的前提下,協議耕地位置互易,以連件方式向地政事務所申辦耕地合併、分割及共有物分割登記,由於並不違反農業政策,地政事務所應予受理。
四、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放領耕地時,以「戶長」或「家屬一人」名義代表承領耕地,但實際上係由多人分戶分耕分管的耕地,如果申請分割為單獨所有者,基於放領耕地屬土地政策之執行,准予辦理。
五、抵繳遺產稅的耕地,如分割後各筆耕地面積未達0.25公頃,不得分割。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重劃農地 ~ 建有合法農舍的耕地可以辦理分割嗎?耕地上如有違法建物或違規使用可以辦理分割嗎?

一、已興建有合法農舍之耕地,如果分割後耕地面積達0.25公頃;或分割時耕地面積雖未達0.25公頃,但耕地卻屬於特別准許分割的特別情形之一時,皆可以申請分割。
二、耕地如果符合以上所說的各項分割規定的要件,即使耕地上蓋有違章建築或有其他違規使用情形,只要不涉及所有權移轉,仍得申請分割。但是地政機關於辦理分割測量時,發現申請分割的耕地有違規使用情事,雖然對於審核符合分割相關法令規定的案件,但先准予分割,不過應同時將違法使用情形,報請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之主管機關妥為處理,以遏止耕地繼續違法使用。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2017年5月18日 星期四

重劃農地 ~ 違反非都市土地編定使用,會受何處罰?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規定,非都市土地經劃定使用分區並編定使用地類別之土地,應依其容許使用之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如違反非都市土地管制使用者,依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由該管縣(市)政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再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前二項罰鍰,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違反前條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重劃農地 ~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案件作業規定及申請審查作業流程為何?

一、相關法令及規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以下簡稱「管制規則」)及「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以下簡稱「執行要點」)。
二、申請者應附書表及附件(詳見管制規則第二十八條):
(一)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
(二)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
(三)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
(四)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五)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
(六)其他有關文件。(如申請土地面積達到一定規模者,應檢附各該區 域計畫擬定機關同意之文件。如屬山坡地範圍內土地申請面積未達十公頃者,應檢附開發建築面積免受不得少於十公頃限制之文件。 )
三、作業內容及流程:
(一)非山坡地變更編定案件:除管制規則第二十八條第三項免檢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者外,應先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並檢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等相關書件向縣(市)政府(地政單位)申請變更編定。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後,應由府內相關單位會同審查通過,再通知地政事務所辦理異動手續。
(二)山坡地變更編定案件:作業流程有別於非山坡地變更編定案件,經縣(市)政府依本要點相關規定初步審查通過後,需再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四十九條之一規定提專案小組審查,繼而通知申請人依本規則第四十八條檢附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或雜項工程完工查驗合格政證明文件,以憑辦理變更編定
















2017年5月15日 星期一

重劃農地 ~ 問 : 土登155條之1辦理註記登記事宜之應備文件為何?另如需分管圖,該由何單位核發或證明?

按申請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規定,除該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提出
一、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原因證明文件。
三、已登記者,其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四、申請人身分證明。
五、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本案依同規則第155條之1規定辦理共有物使用、管理之註記登記,其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係指全體共有人約定之共有物分管協議書,協議書內如有涉需以土地分管圖表明分管位置時,因屬共有人間之債權約定事項,法無規範應由何單位核發或證明。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重劃農地 ~ 問 : 被繼承人生前所遺未辦理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是不是也會被地政機關列管?

房屋如果沒有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俗稱保存登記),或依法不得辦理登記的違章建築,由於地政機關無該標的物之登記,因此無從列冊管理。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2017年5月14日 星期日

重劃農地 ~ 想知道自己的土地範圍到哪裡?並該準備什麼資料呢?

需申請土地『鑑界』,所需之基本證件為: 1.填妥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共有人之一代表申請即可)。 3.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或承租地租約書影本等證明文件。 4.印章。 5.測量費:以每筆一公頃以內一筆4000元,超過另計;測量當天需自備界標,如有需要可於收件時一併向地政事務所購買(請自備耐用袋子,順便帶走),費用另加。 ※若不知地形狀況或欲知所需購買之界標數量者,可先申請地籍圖謄本以供參考。 ※以每筆每公頃為計算單位,不足1公頃者,以1公頃計,超過1公頃者,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增加不足半公頃者,以半公頃計;至於面積超過10公頃者,得視實際需要,另案核計。 ※如本人未到場時,須委託代理人送件,除上述事項外,須另攜帶證件及印章以供核對。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更多內容請到我的goggle+
 https://plus.google.com/

重劃農地~想知道長輩所留下來的土地在哪裡?

1.可先利用內政部開發的『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網站查詢看看。http://easymap.land.moi.gov.tw 
2.若還是無法確定者,權利人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指界』案件,於收件、繳費後,地政人員會依據事先寄發之定期通知書所排定的時間,帶領申請人前往現場。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重劃農地~如收到法院囑託要指界或勘測之公文時,其費用該如何繳納?

請依公文上之執行日及發文字號先來電查詢該案件之『需繳金額』後,再憑公文影本至本所測量課收件處辦理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重劃農地~水利用地可作何容許使用?

一、按現況或水利計畫使用。 
二、水岸遊憩設施。 
三、戶外遊樂設施。 
四、採取土石(限於經土石採取機關規劃公告整體砂石資源開發區有案者)。 
五、其他經河川或排水管理機關核准者(限於河川區域內、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內或排水設施範圍內)。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重劃農地~窯業用地可作何容許使用?

一、窯業使用及其設施。
二、農作使用(包括牧草)。 
三、養殖設施。 
四、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五、臨時堆置收納營建剩餘土石方。 
六、水庫、河川、湖泊淤泥資源再生利用臨時處理設施。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重劃農地~遊憩用地可作何容許使用?

一、遊憩設施。 二、戶外遊樂設施。 三、水岸遊憩設施(高爾夫球場除外)。 四、觀光遊憩管理服務設施(高爾夫球場除外)。 五、古蹟保存設施。 六、鄉村教育設施。 七、行政與文教設施。 八、衛生及福利設施。 九、安全設施。 十、宗教建築。 十一、公用事業設施。 十二、農作使用(包括牧草)。 十三、交通設施。 十四、生態體系保護設施。 十五、水源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 十六、林業使用 。 十七、森林遊樂設施。 十八、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重劃農地~養殖用地可作何容許使用?

一、養殖設施。
 二、農作使用(包括牧草)。
 三、農業設施。
 四、畜牧設施。
 五、水源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
 六、農舍。 
七、休閒農業設施。
八 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九、私設通路。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重劃農地~林業用地可作何容許使用?

一、林業使用及其設施。 二、農舍。 三、安全設施。 四、交通設施(限於道路使用)。 五、生態體系保護設施。 六、水源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 七、廢棄物及污水處理設施。 八、採取土石。 九、公用事業設施(限於點狀或線狀使用) 十、戶外遊樂設施(限於風景區)。 十一、森林遊樂設施(限於森林區)。 十二、休閒農業設施。 十三、礦石開採。 十四、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十五、臨時堆置收納營建剩餘土石方。 十六、水庫、河川、湖泊淤泥資源再生利用臨時處理設施。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重劃農地~何謂「暫未編定用地」?在何種情況「暫未編定用地」須辦理補註用地?

(一)所謂「暫未編定用地」,就是位於山坡地範圍內的非都市土地,在未辦理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之前暫時不辦理編定。(二)「暫未編定用地」土地,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完成後,依查定結果補註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林業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重劃農地~想知道自己的土地範圍到哪裡?並該準備什麼資料呢?

需申請土地『鑑界』,所需之基本證件為: 1.填妥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共有人之一代表申請即可)。 3.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或承租地租約書影本等證明文件。 4.印章。 5.測量費:以每筆一公頃以內一筆4000元,超過另計;測量當天需自備界標,如有需要可於收件時一併向地政事務所購買(請自備耐用袋子,順便帶走),費用另加。 ※若不知地形狀況或欲知所需購買之界標數量者,可先申請地籍圖謄本以供參考。 ※以每筆每公頃為計算單位,不足1公頃者,以1公頃計,超過1公頃者,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增加不足半公頃者,以半公頃計;至於面積超過10公頃者,得視實際需要,另案核計。 ※如本人未到場時,須委託代理人送件,除上述事項外,須另攜帶證件及印章以供核對。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