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4日 星期日

重劃農地~水利用地可作何容許使用?

一、按現況或水利計畫使用。 
二、水岸遊憩設施。 
三、戶外遊樂設施。 
四、採取土石(限於經土石採取機關規劃公告整體砂石資源開發區有案者)。 
五、其他經河川或排水管理機關核准者(限於河川區域內、水道治理計畫用地範圍內或排水設施範圍內)。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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